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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事会

理事会

理事会是研究所的决策机构。理事会由科技部批准,理事单位由国家八部委、北京市和清华大学共同组成。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,副理事长3名。理事长由北京市主管副市长担任,副理事长由科技部、北京市科委、清华大学授权代表担任。

理事单位:

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

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

中国科学院

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

中国医学科学院

北京市人民政府

清华大学